90.2.21第506次主管會報通過
90.6.27第513次主管會報修正
90.10.31第521次主管會報修正通過
第一條 為提昇本校學術研討之風氣,特設置「成大論壇」,以提供全校師生與國際知名專家學者及與其他領域教師相互切磋、交流之園地。
第二條 邀請至成大論壇演講者須為院士級以上或國內外知名之大師級專家學者。演講之題目以適合全校師生者為宜。
第三條 成大論壇由 校長擔任主持人,進行之方式至少 須包含演講及座談兩部分,以各一小時為原則。
第四條 成大論壇之承辦以學院或其他一級單位為單位。提出申請應至少於演講日期前十五個工作日,填寫申請表並附演講者簡歷及同意書,經行政程序會研發處,簽請 校長核准。
第五條 經核准之成大論壇,得向研發處提出申請補助演講費、國內交通費、住宿費及餐宴費等。如需補助國外交通費,請另紙說明附於申請表,陳 校長核准。
第六條 經費之報銷,由承辦單位按學校之會計程序實報實銷辦理。
第七條 承辦單位應於成大論壇結束後一個月內,提出完整之演講紀錄送研發處彙編成冊並轉教務處安排刊登於成大校刊。
第八條 本辦法經主管會報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