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97年4月11日 |
主題 |
2008年度日本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交換留學生) |
內容 |
2008年度(財)日本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交換留學生」招考簡章1、目的目前,臺灣各大專院校和日本多數大學簽訂學生交流協議,派遣在校學生赴日進行短期交換留學。本制度就是希望藉由支援上述臺灣籍交換學生,以進一步拓展留學生間交流,提昇日臺雙方的教育和研究水準,並增進彼此相互理解和友好親善。 2、定義 3、對象 4、申請者之資格和條件
(註)申請本項獎學金時,尚未決定日本交換大學者,得以保留本錄取資格,待決定後方能成為最終合格者並取得獎學金。因此,一旦確定交換大學時,請儘快提出「11、1.(3)」所規定之證明文件。 (2)在校成績優良,且前一年度之在校「成績評價係數」(請參考附件)為2.30以上者。若無前一年度成績時,可利用推薦時間點之前半學期成績來計算。 無法以「成績評價係數」來表示時,請在「11、申請方法」(2)校方必須準備文件之〔表格3〕內,填寫可被認定為2.30以上的理由。 (3)基於經濟理由,無法自費留學者。 (4)在日交換留學後,回原就讀大學繼續學業或取得學位者。 (5)將來希望留日取得學位者(不限將來留學學校是否為此次交換大學)。 (6)過去未曾利用「獨立行政法人日本學生支援機構(JASSO)」之「短期留學推進制度」者,或曾利用該制度交換留學後,歸國已滿3年者。 (7)領取本制度獎學金時,不得重複領取其他獎學金。 各校可依據每份交換協議各推薦一名交換生。 6、募集方法等 申請截止日期---於5月16日(週五)前寄達 (註)關於「3、對象」之規定,本制度獎學金原則上是以尚未赴日之交換生為對象。但今(2008)年度將以4月後開始交換留學的學生為主。從3月底前就開始交換留學的學生,則不列入招考對象。「獨立行政法人日本學生支援機構(JASSO)」之「平成19年度短期留學推進制度」獎學金交換生,其獎學金也將由本協會繼續支付。 7、預定錄取人數 8、獎學金內容 9、獎學金等支付期間 10、招考方式 11、申請方法
.每一位交換生都必須提出 (2) 在學大學之成績證明一份 .從本申請日往前推算,最近3個月內之文件。 (3)日本交換大學允諾交換之許可文件影本一份。 .例如:交換大學的合格證明影本等 (4)寄發合格通知用之限時回郵信封一份。請事先填妥收件交換生姓名、住址。
(2) 2008年度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交換留學生)個人推薦書一份〔表格3〕 (3)交流協議書之影本一份 註1 除交換生必須準備文件?之某部分以外,其他資料均可使用中文書寫。 12、獎學金等之支付方法 13、留學報告書 14、本項招考之申請和洽詢單位 本招考活動和各項申請表格等,可至本協會臺北事務所網站下載。 其餘相關問題請洽詢國際合作組梁景儀小姐。 分機:50966 ※ 相關檔案下載: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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