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97年4月11日
主題

2008年度日本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交換留學生)

內容

2008年度(財)日本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交換留學生」招考簡章

1、目的
目前,臺灣各大專院校和日本多數大學簽訂學生交流協議,派遣在校學生赴日進行短期交換留學。本制度就是希望藉由支援上述臺灣籍交換學生,以進一步拓展留學生間交流,提昇日臺雙方的教育和研究水準,並增進彼此相互理解和友好親善。

2、定義
本招考之「短期交換留學生」是指,依據臺灣各大專院校與日本各大學之間的學生交流協議,赴日本交換大學接受短期教育和研究,並且希望申請本獎學金6個月內資助的大專院校在校學生。

3、對象
居住臺灣地區,在臺灣各大專院校正規課程就學之臺灣籍學生,而且必須事先得到校方之交換推薦者。

4、申請者之資格和條件
申請之交換生必須符合下列(1)∼(7)之要件:

    (1)基於學生交流協議,已為日本各大學所承認之交換學生。
    (註)申請本項獎學金時,尚未決定日本交換大學者,得以保留本錄取資格,待決定後方能成為最終合格者並取得獎學金。因此,一旦確定交換大學時,請儘快提出「11、1.(3)」所規定之證明文件。

    (2)在校成績優良,且前一年度之在校「成績評價係數」(請參考附件)為2.30以上者。若無前一年度成績時,可利用推薦時間點之前半學期成績來計算。
    無法以「成績評價係數」來表示時,請在「11、申請方法」(2)校方必須準備文件之〔表格3〕內,填寫可被認定為2.30以上的理由。

    (3)基於經濟理由,無法自費留學者。

    (4)在日交換留學後,回原就讀大學繼續學業或取得學位者。

    (5)將來希望留日取得學位者(不限將來留學學校是否為此次交換大學)。

    (6)過去未曾利用「獨立行政法人日本學生支援機構(JASSO)」之「短期留學推進制度」者,或曾利用該制度交換留學後,歸國已滿3年者。

    (7)領取本制度獎學金時,不得重複領取其他獎學金。

5、各大專院校之推薦人數

各校可依據每份交換協議各推薦一名交換生。

6、募集方法等

    申請截止日期---於5月16日(週五)前寄達
    請由各大學統一寄出。勿依各系或各協議。(本組截止收件日期為4/28)
    合格通知---2008年6月上旬
    通知各大學校長和申請之交換生。

(註)關於「3、對象」之規定,本制度獎學金原則上是以尚未赴日之交換生為對象。但今(2008)年度將以4月後開始交換留學的學生為主。從3月底前就開始交換留學的學生,則不列入招考對象。「獨立行政法人日本學生支援機構(JASSO)」之「平成19年度短期留學推進制度」獎學金交換生,其獎學金也將由本協會繼續支付。
本年度之獎學金,預定在6月下旬第一次發放。一經錄取,則立即在第一次發放時,支付當月獎學金,並往前追?至留學開始後尚未支付之獎學金和留學準備金。

7、預定錄取人數
約40名。

8、獎學金內容
(1)獎學金每月80,000日幣
(2)留學準備金150,000日幣(赴日後一次付清)

9、獎學金等支付期間
於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之間,最多可申請6個月。

10、招考方式
本協會將依據各校提出之申請文件等,進行書面審查後決定合格者。

11、申請方法
計劃派遣短期交換生至日本各大學,並希望申請本制度獎學金的大專院校,必須將下列(1)∼(2)等文件,統一以校長名義郵寄本協會。
*請注意「6、募集方法等」?之申請截止日期

1. 交換生必須準備文件
    (1) 2008年度日本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交換留學生)申請表一份〔表格1
    .每一位交換生都必須提出
    (2) 在學大學之成績證明一份
    .從本申請日往前推算,最近3個月內之文件。
    (3)日本交換大學允諾交換之許可文件影本一份。
    .例如:交換大學的合格證明影本等
    (4)寄發合格通知用之限時回郵信封一份。請事先填妥收件交換生姓名、住址。
2. 校方必須準備文件
    (1) 2008年度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交換留學生)推薦書一份〔表格2-1、表格2-2
    (2) 2008年度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交換留學生)個人推薦書一份〔表格3
    (3)交流協議書之影本一份
請匯整上述(1)和(2)之文件後,統一由校方寄到本協會臺北事務所文化室(地址等詳載於後)。

註1 除交換生必須準備文件?之某部分以外,其他資料均可使用中文書寫。
註2 上述所須各項文件,一概不予歸還。
註3 請用掛號郵件寄出所須文件等,自行送達者不予受理。

12、獎學金等之支付方法
透過日本各交換留大學支付。

13、留學報告書
交換留學結束後,臺灣方面大專院校必須以校長名義提交每位交換生之「日本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交換留學生)留學狀況報告書」〔表格4〕。
目前接受「獨立行政法人日本學生支援機構(JASSO)」之「平成19年度短期留學推薦制度」獎學金交換生,也必須提出上述報告書。

14、本項招考之申請和洽詢單位
財團法人 日本交流協會臺北事務所文化室
10547? 臺北市慶城街28號
TEL:(02)2713-8000 內線2402
FAX:(02)2713-0541
E-mail: info@mail.japan-taipei.org.tw

本招考活動和各項申請表格等,可至本協會臺北事務所網站下載。
(財)日本交流協會臺北事務所網址
http://www.koryu.or.jp/taipei-tw/ez3_contents.nsf/Top

其餘相關問題請洽詢國際合作組梁景儀小姐。

分機:50966



※ 相關檔案下載: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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