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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通識規定(97學年新生用)| 各系通識規定(96學年入學生用) | 各系通識規定(95學年及以前學生用)

各系通識教育目標、規定及學分認定標準(97)

工設系
光電系

 

 

中文系

國立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中文系通識教育目標:
本系通識教育旨在增廣非本科系專門領域之相關知識,開拓學生視野。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10-14學分)及融合通識(2-6學分)。
1.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
包含:
(1)本系學生不修習基礎國文,修習「各體文選及習作」6學分取代。
(2)國際語言:4學分
(3)人類文明史、公民素養、健康知能、哲學與信仰、美學與藝術等五領域,自擇三領域,每領域最少2學分。

2.跨領域通識:10-14學分
包含:
(1)全校各系專業基礎課程。
(2)生命科學類、自然科學類與社會科學類等三類領域註記為基礎通識課程者。
附註:(1)跨領域通識必須不在本系專業範疇內。
(2)每一類領域至少修習一門。

3.融合通識:2-6學分
包含:
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等課程。


三、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歷史系

國立成功大學歷史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7學學年度第二次教學課程委員會通過(97.10.23)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歷史系通識教育目標:
「旨在培養宏觀視野之人文專才,融合國學、國際語言、公民素養、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生命科學、美學與藝術、哲學與信仰及健康知能等之修習,增進個人與整體社會知識,以期提昇生活品質。」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10-14學分)及融合通識(2-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含六領域,學生至少需選擇四領域,惟必修
基礎國文領域至少3學分、英文科至少4學分。
1.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其他語言不得與本系選修第二外語同一種語言。
含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基礎國文:至少3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公民素養:
含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課程。
4.健康知能:
含醫學與健康,身體結構與功能、運動與健康、一般疾病與用藥、食品營養與健康、家庭與健康、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等課程。
5.美學與藝術:
含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賞析等課程。
6.哲學與信仰:
含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人類文明史」領域本系不承認,其他3-6領域至少選二領域為必修。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10-14學分,含基礎通識課程(通識中心開授之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他院系開授之課程)。
1.含社會科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三領域至少各修習一門。
2.學生應在所屬領域(人文學)外之三領域至少各修習一門。
※跨領域課程如在本系必、選修範疇內,或是由本系教師授課者,不予承認。

(三)融合通識課程:2-6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及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三、本規定經系教學課程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外文系

國立成功大學外文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外文系通識教育目標:
旨在培養多元發展之外文人才,除專業知識訓練外,期融合國際語言、公民素養、人類文明演變、生命科學、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等通識課程之修習,擴展學生宏觀視野與開闊胸襟,鼓勵學生多方接受跨領域知識,以促進創意思考及整合能力。

二、本系通識教育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核心通識:
含七領域,學生至少須選擇五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2學分,英文6學分。
1.國際語言:外文系自訂。
外文系大一英文6學分,第二外語另訂。
2.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人類文明史:
含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或科學史等課程。
4.公民素養:
含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課程。
5.健康知能:
含醫學與健康,身體結構與功能、運動與健康、一般疾病與用藥、食品營養與健康、家庭與健康、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等課程。
6.美學與藝術:
含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賞析等課程。
7.哲學與信仰:
含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二)跨領域通識:
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分四大領域(人文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自然科學
領域、生命科學領域),各系學生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各領域至少修習一門,
人文學領域(文史哲藝術類)不予承認。。
?備註:1.若修習外系必、選修科目當作基礎通識課程者,需寫報告經系上同意,使得列入最低畢業學分。
2.文史哲藝術類及相關類似課程不予承認。

(三)融合通識:
本系學生至少須修2學分,至多6學分;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三、本規定適用於九十七學年度入學新生。

台文系

國立成功大學台文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台文系通識教育目標:
「旨在培養宏觀視野之人文專才,融合公民素養、國際語言、人類文明演變、國學、生命科學、社會科學、文史哲藝術等之修習,增進個人與整體社會知識,以期提昇生活品質。」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14學分)及融合通識(2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含七領域,學生至少需選擇五領域,惟必修
基礎國文領域至少二學分、英文科至少四學分。
1.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其他語言不得與本系必修第二外語同一種語言。
含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含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或科學史等課程。
4.公民素養:至多2學分。
含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課程。
5.健康知能:至多2學分。
含醫學與健康,身體結構與功能、運動與健康、一般疾病與用藥、食品營養與健康、家庭與健康、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等課程。
6.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含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賞析等課程。
7.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含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14學分,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 系專業基礎課程。
分四大領域:社會科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每一領域至少2學分,人文學領域不予承認。

(三)融合通識課程:2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三、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台文系97學年入學新生通識教育修課規定及學分認定標準

一、 核心通識16學分:七領域至少需選擇五領域,且
1. 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2. 國際語言中的英文至少4學分,其他語言不得與本系必修第二外語同一種語言。

二、 跨領域通識14學分。
三、 融合通識2學分。



化學系

國立成功大學化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化學系通識教育目標:
提供學生跨領域的通識教育課程,開拓專業領域外的視野,使之除具備處理化學問題的綜合能力外,也加強其他領域的學習,以期提升生活品質,充實生命的價值。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含七領域,學生至少需選擇五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二學分、英文科至少四學分。
1.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
含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含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或科學史等課程。
4.公民素養:至多2學分。
含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課程。
5.健康知能:至多2學分。
含醫學與健康,身體結構與功能、運動與健康、一般疾病與用藥、食品營養與健康、家庭與健康、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等課程。
6.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含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等課程。
7.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含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
1.分四大領域:人文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每一領域至少2學分,最多8學分。自然科學領域至少2學分,最多4學分。
2.若修習外院系專業基礎課程當作跨領域通識學分者,課程所屬領域若有爭議,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三)融合通識課程: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三、其他相關規定請參照本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如附表)。
四、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附表:

國立成功大學化學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
一、下列通識課程,本系不予承認。
自然科學類:
1.應用化學與實驗(原名:趣味化學與實驗)
2.應用化學(原名:化學與生活)
3.物理與現代生活
4.應用電學(原名:電與生活)
5.近代物理學饗宴
6.物理的故事
7.科學思維方法(目前停開)

二、本認定標準適用97學年入學新生。


地科系

國立成功大學地科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本系畢業學分136學分,包括下列課程類別及學分數:
1. 核心通識課程16學分;
2. 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課程16學分;
3. 專業必修課程57學分;
4. 專業選修課程47學分。
二、不計學分之共同必修課程包括:
1. 服務學習(一)∼(三)
2. 體育(一)∼(四)
三、本系學士班學生須達下列英文鑑定測驗基本門檻標準:
1. GEPT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中級複試;
2. TOEFL IBT 69分或CBT電腦托福193分(含)以上(約同舊制托福523分);
3. IELTS 國際英語測試5.0級(含)以上;
4. TOEIC多益測驗700分(含)以上。
若於四年級開學前報名參加考試,而仍未達上述門檻標準之一者,須按本校英語能力及成就鑑定測驗實施辦法,修習一學期「補強英文」或該辦法所規定之相關課程,方可畢業。
四、核心通識課程須修習至少16學分(註1),須符合下列課程及學分數規定:
1. 國際語言(必修):英文、日文、德文、法文、阿拉伯文、俄文、越南文等課程。(註2)
2. 基礎國文(必修):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註3)
3. 公民素養: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課程。
4. 人類文明史: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科學史等課程。
5. 健康知能:身體結構與功能、運動與健康、一般疾病與用藥、食品營養與健康、家庭與健康、醫學與健康、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等課程。
6. 美學與藝術: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賞析等課程。
7. 哲學與信仰: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註1):97學年度入學新生開始實施,於上述7領域中至少選修5領域,共需修滿16學分,除「國際語言領域」及「基礎國文領域」另有規定外,其他五領域至多2學分。 (依本校通識教育委員會96學年度第二、三次會議決議修正)
(註2):國際語言領域至少4學分,其中英文至少4學分。
(註3):基礎國文領域至少2學分

五、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課程:
1. 跨領域通識課程:共10~14學分【人文學、社會科學、生命科學等三類跨領域通識課程,每一類至少2學分;自然科學類跨領通識課程則不予採計。】
採計本校現行開授之跨領域通識課程(自然科學類課程除外),原則上亦採計各系所開授之必、選修課程為跨領域通識課程學分,惟選修前必須經系主任同意後方可選修,該課程所屬類別有爭議時,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2. 融合通識課程:共2~6學分【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六、專業必修課程須修習57學分,包括下列課程: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微積分(一)、微積分(二) 6
普通物理學(一)、普通物理學(二) 6
普通物理學實驗(一)、普通物理學實驗(二) 2
普通化學(一)、普通化學(二) 6
普通化學實驗(一)、普通化學實驗(二) 2
地球科學概論(一)、地球科學概論(二) 4
地球科學概論實習(一)、地球科學概論實習(二) 2
礦物學(一) 2
礦物學實習(一) 1
古生物學(一) 2
古生物學實習(一) 1
光性礦物學 2
光性礦物學實習 1
地球物理學概論 2
岩石學(一) 2
岩石學實習(一) 1
構造地質學(一) 2
構造地質學實習(一) 1
地史學 2
地史學實習 1
野外地質學 2
地球化學概論 2
礦床學(一) 2
礦床學實習(一) 1
臺灣地質專論 2
合     計 57

 

七、專業選修課程須修習至少47學分,須符合下列課程及學分數規定:
1. 野外地質調查類之課程至少4學分。
2. 採計理學院、工學院、電機資訊學院、生命科學與科技學院、醫學院所屬系所開授之專業選、必修課程至多10學分,惟外語課程不在採計範圍之內。
3. 外系專業選、必修課程若與本系開授課程相同或相近,則不予採計,特殊情況須於事前以專案簽准。
4. 通識課程一律不予採計。
八、本系學生於就讀期間必須修習本系學士班一年級課表所列專業必修課程,方可申請轉系。
九、本規定經系務會議通過,報請教務處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十、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物理系

國立成功大學物理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物理系通識教育目標:
在現今專業化的驅使下,提供學生跨領域的通識教育課程,讓學生除了在物理學領域的開拓外,也加強其他領域的學習,以擴展學生視野,並培養更寬廣的心胸。在學識與學養的並進之下,提升解決多樣化問題的能力,充實生命之價值。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含七領域,學生至少需選擇五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二學分、英文科至少四學分。
1.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
含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含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或科學史等課程。
4.公民素養:至多2學分。
含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課程。
5.健康知能:至多2學分。
含醫學與健康,身體結構與功能、運動與健康、一般疾病與用藥、食品營養與健康、家庭與健康、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等課程。
6.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含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等課程。
7.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含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
1.分四大領域:人文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每一領域至少2學分,最多8學分。自然科學領域至少2學分,最多4學分。
2.若修習外院系專業基礎課程當作跨領域通識學分者,課程所屬領域若有爭議,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三)融合通識課程: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註:本系英文鑑定測驗基本門檻標準如下:(四擇一)
(1)GEPT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中級複試;
(2)CBT電腦托福193分(含)以上(約同舊制托福523分);
(3)IELTS國際英語測試5.0級(含)以上;
(4)TOEIC多益測驗700分(含)以上。
若於四年級開學前仍未通過測驗者,應修習一學期『進修英文』課程(必修0學分),
方可畢業。

三、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數學系

國立成功大學數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7.08.22數學系修訂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數學系通識教育目標:
在現今專業化的驅使下,提供學生跨領域的通識教育課程,讓學生除了在數學領域的開拓外,也加強其他領域的學習,以擴展學生視野,並培養更寬廣的心胸。在學識與學養的並進之下,提升解決多樣化問題的能力,充實生命之價值。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含七領域,學生至少需選擇五領域,惟必修國際語言領域至少4學分(英文科至少4學分),基礎國文領域至少2學分。
1.國際語言:至少4學分(英文科至少4學分)。
含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人類文明史:
含歷史、藝術史、醫學史、建築史、工程史、科學史等課程。
4.公民素養:
含憲政民主、法律素養、法學緒論、人權與民主等課程。
5.健康知能:
含醫學與健康、身體結構與功能、運動與健康、食品營養與健康、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等課程。
6.美學與藝術:
含世界音樂、藝術概論、色彩學、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等課程。
7.哲學與信仰:
含哲學概論、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邏輯概論等課程。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
1.分四大領域:人文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每一領域至少2學分,最多8學分。自然科學領域至少2學分,最多4學分。
2.若修習外院系專業基礎課程當作跨領域通識學分者,課程所屬領域若有爭議,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三)融合通識課程: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註:本系英文鑑定測驗基本門檻標準如下:(四擇一)
(1)GEPT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中級複試;
(2)CBT電腦托福193分(含)以上(約同舊制托福523分);
(3)IELTS國際英語測試5.0級(含)以上;
(4)TOEIC多益測驗700分(含)以上。
以上鑑定測驗基本門檻標準,必須於四年級開學前參加檢定,仍未通過測驗者,應修
習一學期『補強英文』課程(必修0學分),通過後方可畢業。
三、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職治系

國立成功大學職治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6.04.12第134次系務會議通過
96.06.13九十五學年度第三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97.09.18第149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一、職能治療學系通識教育目標:
旨在培育學生具有基本之公民及人文素養,並能增廣基礎及應用智識,孕育合宜之國際觀及對社會之關懷,以達全人教育之目標。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含七領域,學生至少需選擇五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二學分、英文科至少四學分、公民素養至多四學分。
1.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
含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含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或科學史等課程。
4.公民素養:至多4學分。
[醫學人與公民社會]課程為必修。以下課程得任選: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
5.健康知能:本系免修。
6.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含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等課程。
7.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含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
1.分四大領域:人文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每一領域至少2學分:其中[人際關係與溝通]為社會科學領域必修課程、[生命倫理] 為科際整合必修課程。生命科學領域至多修習4學分。
2.若修習外院系專業基礎課程當作跨領域通識學分者,不得與本系專業課程相似,若經本系課程委員會認定有相似者,則不予採計為畢業學分。課程所屬領域若有爭議,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3.本系所開之通識課程不得抵免通識或選修。

(三)融合通識課程: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物治系

國立成功大學物治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6.06.13 95學年度第三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97.09.15 97學年度第一次課程委會通過
97.09.18 97學年度第一次系務會議通過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物理治療學系通識教育目標:
本系通識教育目標: 培養學生為具有人文關懷精神,認識生命、自然、社會律動的知識份子。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含七領域,學生至少需選擇五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二學分、英文科至少四學分、公民素養至多四學分。
1.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
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3.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4.公民素養:至多4學分。
醫學人與公民社會課程為必修。
5.健康知能:本系免修。
6.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7.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
課程。
1.分四大領域:人文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每一領域至少修習
2學分:其中﹝人際關係與溝通﹞為社會科學領域必修課程、﹝生命倫理﹞為
科際整合必修課程。 生命科學類領域至多修習4學分,但限選以下課程:﹝生
態學﹞、﹝工作環境安全與健康﹞。
*註:科際整合課程屬於四大領域之任一領域。
2.若修習外院系專業基礎課程當作跨領域通識學分者,不得與本系專業課程相似,
若經本系課程委員會認定有相似者,則不採計為畢業學分。課程所屬領域若有
爭議,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三)融合通識課程: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三、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新生適用。

醫學系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一、醫學系通識教育目標:
以孕育學生博雅、社會關懷、及國際視野為主軸,開啟學生的心靈、培養其提昇生活品質的基本能力。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含七領域,學生至少需選擇五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二學分、英文科至少四學分、公民素養至多四學分。
1.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
含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含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或科學史等課程。
4.公民素養:至多4學分。
醫學人與公民社會課程為必修。以下課程得任選: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課程。
5.健康知能:本系免修。
6.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含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等課程。
7.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含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
1.分四大領域:人文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每一領域至少2學分:其中「人際關係與溝通」為社會科學領域必修課程、「生命倫理」為科際整合必修課程。生命科學領域至多修習4學分,但限選以下課程:[生態學]、[工作環境安全與健康]。
2.若修習外院系專業基礎課程當作跨領域通識學分者,不得與本系專業課程相似,若經本系課程委員會認定有相似者,則不予採計為畢業學分。課程所屬領域若有爭議,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三)融合通識課程: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註:經典閱讀之生命科學領域,限閱讀本系規定之生活實踐書目目錄;其他領域可參考通識中心網頁簡介之各系經典書單。
三、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目錄  
序號 書名
新新聞 我的教育、我的醫學之路
商周出版 台灣的良知
門諾002 路上的光:當超越時空的醫護熱情燃起
望春風1 卡羅•歐巴尼醫師傳奇
天下006 醫者之路:台灣肝炎鼻祖-宋瑞樓傳
天下010 愛的再造:韓德仁與波士頓兒童醫院的醫療奇蹟
天下022 誰先來?
天下042 第二意見:為自己尋求更好的醫療
天下061 一位外科醫師的修煉
天下065 白袍:一位哈佛醫學生的歷練
天下076 希望:戰勝病魔的故事
天下082 愛無國界:法默醫師的傳奇故事
天下092 熱情洋溢
天下094 醫學神探
天下095 開刀房裡的沉思
天下099 派屈克的生死抉擇
天下100 醫生,你確定是這樣嗎?

 

醫技系

國立成功大學醫技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6.03.01系務會議通過
96.03.07九十五學年度第三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96.04.26系務會議修定
96.06.13九十五學年度第三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97.10.16系務會議通過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醫學檢驗生物技術系通識教育目標:
培養學生在必備的核心價值上,兼具關心社會的胸懷與宏觀的國際視野,進而實踐知識融合的生活教育。

二、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含七領域,學生至少需選擇五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2學分、英文至少4學分、公民素養至多4學分。
1、國際語言≧4:
英文至少4,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基礎國文≧2
3、人類文明史≦2
4、公民素養≦4:
[醫學人與公民社會]為必修。
5、健康知能:本系免修。
6、美學與藝術≦2
7、哲學與信仰≦2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
1、基礎通識分四大領域:人文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
(1)、人文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每一領域至少2學分。生命科學領域至多修習4學分,但限選非醫學院開授之生命科學領域通識。
(2)、社會科學領域[人際關係與溝通]為必修課程。
(3)、科際整合[生命倫理]為必修課程。
2、若修習外院系專業基礎課程當作跨領域通識學分者,不得與本系專業課程相似,經本系課程委員會認定有相似者,不予採計為畢業學分。課程所屬領域若有爭議,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註:科際整合可歸屬四大領域中任一領域。

(三)、融合通識課程: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三、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護理系

國立成功大學護理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4.11.07九十四學年度第三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4.12.08九十四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修正通過
96.04.30九十五學年度第八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6.06.13九十五學年度第三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97.09.08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護理系通識教育目標:
培育學生成為具備博雅教育之人文涵養、社會關懷、國際視野之能力,進而落實全人教育的目標。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含七領域,學生至少需選擇五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二學分、英文科至少四學分、公民素養至多四學分。
1.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
含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含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或科學史等課程。
4.公民素養:至多4學分。
醫學人與公民社會課程為必修。以下課程得任選: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
5.健康知能:本系免修。
6.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含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等課程。
7.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含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
1.分四大領域:人文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每一領域至少2學分:其中[人際關係與溝通]為社會科學領域必修課程、[生命倫理]為科際整合必修課程。生命科學領域至多修習4學分,但限選以下課程: [生態學]、[工作環境安全與健康]。
2.若修習外院系專業基礎課程當作跨領域通識學分者,不得與本系專業課程相似,若經本系課程委員會認定有相似者,則不予採計為畢業學分。課程所屬領域若有爭議,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三)融合通識課程: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法律學系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 [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法律學系通識教育目標:
由於人類社會生活日益複雜化,法律專業也隨著不斷地分殊化。因為現代的科技、財經或
其他社會事務已經有極大程度由法律予以規制,故在法律中也不可或免地涉及到科技、財經與 其他社會科學。因此,對於現代科技、財經與其他社會科學不具備基本知識,將使法律之學習無法深入。除此之外,為了避免法律人流於片面的法律技術思考,使其能以寬廣的角度思考自己人生之定位,因此有必要培養其人文、歷史、藝術之涵養。為達以上目標,法律系學生應對於自然科學、生命科學、文史哲藝術與其他社會科學具有基本之素養,以期成為宏觀的法律人。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含七領域,學生至少需選擇五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二學分、國際語言領域至少四學分(英文科至少四學分),其他五領域各至多2學分。
1.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
含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含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或科學史等課程。
4.公民素養:至多2學分。
含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等課程。
註:「法學緒論」、「法律素養」等法律相關課程不予承認。
5.健康知能:至多2學分。
含醫學與健康,身體結構與功能、運動與健康、一般疾病與用藥、食品營養與健康、家庭與健康、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等課程。
6.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含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賞析等課程。
7.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含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
1.分四大領域:人文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學生在人文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須至少各修習2學分。
2.本系學生選修跨領域通識課程必須不在本系必、選修範疇內;與法律相關之課程,不計入畢業學分。
3.若修習外院系專業基礎課程當作跨領域通識學分者,課程所屬領域若有爭議,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註:科際整合課程可選擇歸屬於四大領域之任一領域。
(三)融合通識課程: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備註:「(二)跨領域通識課程」與「(三)融合通識課程」合計16學分。
三、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政治學系

國立成功大學政治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 [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7.09.16九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系務會議通過)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政治學系通識教育目標:

在知識分化與科系涇渭分明的現代社會中,學生除了專業知識與技能的養成與累積外,民主社會中公民所應具備的宏寬視野與基本認知亦不可或缺。在我國已成為工業化國家與新興民主國家之際,本系通識課程之目標,在於培養立足台灣、放眼區域、胸懷世界之具備競爭力與判斷力之人才;為建構善性的台灣培養兼容並蓄、獨立思考並具融會貫通能力之精英份子,以及關懷社會參與公共事物的良善公民。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0學分,含核心通識(14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4學分,含六領域(公民素養免修),學生至少需選擇四領域,惟基礎
國文領域至少2學分、國際語言領域至少4學分(英文科至少4學分),其
他四領域各至多2學分。即

1.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
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2.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
文、泰文、或其他外語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
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3.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或科學史等任選。
4.公民素養:免修。
5.健康知能:至多2學分。醫學與健康,身體結構與功能、運動與健康、一般疾病與用藥、食品營養與健康、家庭與健康、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等課程。
6.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賞析等課程。
7.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註1):本系英文鑑定測驗基本門檻標準如下:(四擇一)
(1)GEPT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中級複試;
(2)CBT電腦托福193分(含)以上(約同舊制托福523分);
(3)IELTS國際英語測試5.0級(含)以上;
(4)TOEIC多益測驗700分(含)以上。
若於四年級開學前仍未通過測驗者,應修習一學期『補強英文』課程(必修0學分),方可畢業。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分四大領域(人文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
1.人文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每一類至少2學分,最多8學分;社會科學
領域至多4學分。)
2.若修習外院系專業基礎課程當作跨領域通識學分者,須經系主任同意。

(三)融合通識課程:共2-6學分【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三、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四、其他相關規定請參照本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如附表)。

附表:

國立成功大學政治學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
(92.03.19九十一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課程規劃小組會議通過)
(92.10.31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3.01.09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四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6.06.13通識教育中心核備
(97.09.16九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 依本校「分類通識課程選修要點」下列通識課程,因與本系專業課程相近,不予承認。

領 域 科 目 名 稱 學分
社會科學 社會學 2
社會科學 人權與民主 2
社會科學 統計與生活 2
社會科學 經濟學與生活 2
社會科學 兩岸政經發展比較 2
社會科學 法學緒論 2
社會科學 中國大陸政經概論 2
社會科學 政府與企業概論 2
社會科學 性別與社會 2
社會科學 政治學概論 2
社會科學 婦女與政治 2
社會科學 經濟學概論 2
社會科學 國際政治學導論 2
社會科學 兩岸關係 2
社會科學 管理與生活 2


二、其他與本系必修、選修專業課程雷同之科目,亦不予承認。
三、抵觸校方母法部份,如已修習之通識課程與本系必、選修科目名稱雷同者,則不予承認。
四、本系開放至多以兩門通識課程抵充自由選修,但仍須依照上述規定作為認定標準。

經濟學系

國立成功大學經濟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 [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6.05.15九十五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五次系務會議通過
97.09.16九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系務會議通過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經濟學系通識教育目標:
從人性尊嚴價值之理解與掌握,經由社會科學基本知識之學習,瞭解人與社會間的互動關係,由己而他,由小群體而大群體,到全世界。涵蓋個人的勵志、修身、齊家,到社會、經濟、法律、實質環境,乃至國家與世界的發展等,經由關懷與參與,而達到個人與整個社會的諧和與全面提升。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
核心通識課程7領域中至少選擇5領域,共須修滿16學分。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二學分、國際語言領域至少四學分(英文科至少四學分),其他五領域各至多2學分。
1. 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
含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課程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 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 公民素養:至多2學分。
含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民主與法治等課程。
4. 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含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科學史等課程。
5. 健康知能:至多2學分。
含醫學與健康,身體結構與功能、運動與健康、一般疾病與用藥、食品營養與健康、家庭與健康、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等課程。
6. 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含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賞析等課程。
7. 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含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註1):本系英文鑑定測驗基本門檻標準如下:(四擇一)
(1)GEPT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中級複試;
(2)CBT電腦托福193分(含)以上(約同舊制托福523分);
(3)IELTS國際英語測試5.0級(含)以上;
(4)TOEIC多益測驗700分(含)以上。
若於四年級開學前仍未通過測驗者,應修習一學期『補強英文』課程(必修0學分),方可畢業。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分四大領域(人文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
1. 自然科學領域、人文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每一領域至少2學分,最多8學分。社會科
學領域至多4學分。
2.若修習外系專業基礎課程當作跨領域通識課程者,需經系上同意。
(三)融合通識課程: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三、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四、其他相關規定請參照本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如附表)。
附表


國立成功大學經濟學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97學年度新生適用)

一、 依本校「通識課程選修要點」,下列通識課程因與本系所開之課程相近,故不予承認。

(一)社會科學領域
1. 經濟學概論
2. 應用統計(原名:統計與生活)
3. 政治學概論
4. 社會學
5. 法律素養
6. 人權與民主
7. 法學緒論
8. 兩岸政經發展比較
9. 經濟學與生活

(二)科際整合類
1. 環境經濟學

二、本標準自九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始實施。

都市計劃學系

國立成功大學都市計畫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 [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6.06.08系務會議通過
96.06.13九十五學年度第三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97.08.29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都市計劃學系(以下簡稱本系)通識教育目標:
為培養宏觀視野之都市規劃人才,融合公民素養、國際語言、人類文明演變、國學、生命科學、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文史藝術等之修習,增進個人與整體社會知識,以期提昇生活品質。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含下列七領域,學生至少需選擇五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2學分、英文科至少4學分,其他五領域各至多2學分。即
1. 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
含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 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 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含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或科學史等課程。
4. 公民素養:至多2學分。
含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課程。
5. 健康知能:至多2學分。
含醫學與健康,身體結構與功能、運動與健康、一般疾病與用藥、食品營養與健康、家庭與健康、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等課程。
6. 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含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賞析等課程。
7. 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含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
1. 分人文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生命科學等四大領域,本系學生至少修習其中三大領域,每領域至少須修2學分。
2. 選修跨領域通識課程必須不在本系專業範疇內。
(三)融合通識課程: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至少須修2學分,至多6學分。
三、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四、其他相關規定請參照本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如附表)。


附表
國立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
(新、舊生適用)
92.04.14 系務會議通過
95.01.20 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96.06.13通識教育中心核備
97.08.29 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依本校「通識課程選修要點」,下列通識課程因與本系專業課程相近,不予承認。


(一) 社會科學領域
1. 經濟學概論
2. 經濟學與生活
3. 社會學
4. 當前台灣土地問題
5. 應用統計(原名:統計與生活)
6. 統計介紹
7. 實用統計
8. 運輸學
9. 社區營造理論與實務
(二) 自然科學領域
1. 工程概論
2. 工程與防震
3. 地震研究(原名:認識地震)
4. 都市問題與生活
5. 衛星資訊(原名:衛星資訊與生活)
6. 環境污染與防治
7. 網路與資訊科技
8. 資料庫入門與應用
9. 電腦入門與應用
10.網際網路與全球資訊網
11.淺談資訊科技
12.各種視窗網路與資料庫介紹
13.WWW網路世界
14.認識電腦網路
15.視窗網路與資料庫
(三) 生命科學領域
1. 生態學
2. 環境與生活

二、授課內容相近之通識課程不宜重複選修(如:「佛學概論」與「佛學與人生」、「藝術史」與「藝術史與藝術批評」),若有重複選修,其承認之畢業學分以一科計算。
三、對於科目名稱或課程內容相近之通識課程與專業必修、選修課程不宜重複(例如:「適應心理學」與「環境心理學」),若重複選修,其畢業學分認定以其中一科之學分計算。
四、課程內容相近之判定如有疑義,請逕洽本系助教室。
五、本認定標準自97年8月起實施。

建築學系

國立成功大學建築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5.05.04系務會議通過
95.05.14 通識中心核備
96.05.24 系課程委員會修訂通過
96.06.13 95學年度第3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97.05.07系課程委員會通過
97.05.13系務會議通過
97.07.04通識中心核備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 本系通識教育目標
為延續「國際化、永續化、數位化」的主軸思想,期透過建築專業知識訓練及各項國際語言、公民素養、人類文明史、生命科學、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等通識課程之修習,擴展學生更宏觀多元的視野及胸襟,以提昇服務、創新及整合能力。
二、 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 核心通識課程:(以下7領域中至少選擇5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二學分、英文科至少四學分。)
1. 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
含英文、日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 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 公民素養:至多2學分。
含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課程。
4. 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含歷史、藝術史、工程史、醫學史、科學史等課程。
5. 健康知能:至多2學分。
含身體結構與功能、 運動與健康、一般疾病與用藥、食品營養與健康、家庭與健康、醫學與健康、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等課程。
6. 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含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賞析等課程。
7. 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含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二) 跨領域通識課程:至少10學分,至多14學分。
1. 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分四大領域(人文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
2. 學生應在生命科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人文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至少各修習2學分,且本學院各系所開授之通識課程或專業課程均不承認為本系通識學分。
(三) 融合通識課程: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
1. 含通識領袖論壇及依據「通識教育生活實踐認證細則」認證之通識教育生活實踐等2-6學分。
2. 「通識教育生活實踐認證細則」中之自修學習限非本院各系專業領域。
(四) 其他
1. 授課內容相近之課程不得重複選修。
2. 本規定經通識教育委員會審核通過後,自九十七學年入學生起適用,修正時亦同。

工設系

國立成功大學工業設計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6.5.28九十五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委員會擴大會議通過
96.6.4九十五學年第二學期系務會議確認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 本系通識教育目標
本系以創造優質舒適的生活環境為教學目標,望能透過完整的人文、科技、美感設計及其他領域等課程,培育專業的規劃與設計人才,提升學生的國際競爭力。另方面希望透過通識教育,結合公民素養、國際語言、人類文明史、國學、生命科學、社會科學、文史哲藝術等之教育,增進個人了解整體社會之知識,以其提昇生活品質及生命價值,培養宏觀之工業設計人才。
二、 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 核心通識課程:(以下7領域中至少選擇5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二學分、英文科至少四學分。)
1. 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
含英文、日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 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 公民素養:至多2學分。
含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課程。
4. 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含歷史、藝術史、工程史、醫學史、科學史等課程。
5. 健康知能:至多2學分。
含身體結構與功能、 運動與健康、一般疾病與用藥、食品營養與健康、家庭與健康、醫學與健康、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等課程。
6. 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含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賞析等課程。
7. 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含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二) 跨領域通識課程:至少10學分,至多14學分。
1. 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分四大領域(人文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
2. 學生應在生命科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人文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至少各修習2學分,且本學院各系所開授之通識課程或專業課程均不承認為本系通識學分。
(三) 融合通識課程: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
1. 含通識領袖論壇及依據「通識教育生活實踐認證細則」認證之通識教育生活實踐等2-6學分。
2. 「通識教育生活實踐認證細則」中之自修學習限非本院各系專業領域。
(四) 其他
1. 本規定經通識教育委員會審核通過後,自九十七學年入學生起適用,修正時亦同。
2. 其他相關規定請參照本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如附表)。
附表:

國立成功大學工業設計學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
96.06.13通識教育中心核備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依本校「通識課程選修要點」)下列通識課程,因與本系專業課程相近,不予承認。

自然科學類: 社會科學類:
1. 資料庫入門與應用 1. 應用統計
2. 電腦入門與應用 2. 統計與生活
3. 網路與資訊科技 美學與藝術類:
4. 基本電學(原名:電與生活) 1. 色彩學
5. 基本材料科技 文史哲藝術類:
6. 創意性工程設計 1. 色彩與人生
7. 數位學習概論  
8. 認識電腦網路  
9. 視窗、網路與資料庫  
10. 材料的故事  


二、授課內容相近之通識課程不宜重複選修(如:「藝術史」與「藝術史與藝術批評」),若有重複選修,其承認畢業學分以一科計算。
三、對於科目名稱或課程內容相近之通識課程與專業必修、選修課程不宜重複,若有重複選修,其承認畢業學分以一科計算。
四、原則上若有修習外院系之專業基礎課程當作跨領域通識學分,於選修前須本系主任同意後修之,但課程所屬領域若有爭議,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五、課程內容相近之判定如有疑議,請逕洽本系教務室。
六、本認定標準自97年8月起實施。



電機工程學系

國立成功大學電機工程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電機系通識教育目標:
旨在培養多元發展之電機人才,除專業知識訓練外,期融合國際語言、公民素養、人類文明史、生命科學、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等通識課程之修習,擴展學生宏觀視野與開闊胸襟,鼓勵學生多方接受跨領域知識,以促進創意思考及人文與科技整合能力。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含七領域,學生至少需選擇五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二學分、英文科至少四學分。
1.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
含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含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或科學史等課程。
4.公民素養:至多2學分。
含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課程。
5.健康知能:至多2學分。
含醫學與健康,身體結構與功能、運動與健康、一般疾病與用藥、食品營養與健康、家庭與健康、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等課程。
6.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含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賞析等課程。
7.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含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
1.分四大領域:除自然科學領域外,其他領域(人文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每一領域至少2學分。
註:科際整合課程可選擇歸屬於四大領域之任一領域
2.若修習外院系專業基礎課程當作跨領域通識學分者,於選修前須寫報告經系上同意後修之,但課程所屬領域若有爭議,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3.所修之課程需與本系專業課程無相關。

(三)融合通識課程: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三、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四、其他相關規定請參照本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如附表)。


資訊系

國立成功大學資訊工程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 資訊工程學系通識教育目標:
1. 認識基本自然定律,培養格物致知的學習態度
2. 認識基本科學知識與研究方法,並應用所學於日常生活
3. 培養應用資訊的能力,擴展視野
4. 學習珍惜環境資源,崇尚利他理念
5. 培養與人溝通表達、團隊合作及和諧能力
6. 培養獨立思考、邏輯推理、解決問題的能力,並激發創造潛能
7. 培養具現代關及國際關的視野,並學習能規劃個人生涯及終生學習的能力
8. 體認由預防到治療之健康促進原則,進而提升生活品質
9. 了解生物體和外界環境的交互作用
10. 瞭解生物彼此溝通及集體生活的基本通則,發展人際和諧及團隊合作之能力

二、 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10-14學分)、融合通識(共2-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
1. 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
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課程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 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 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含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或科學史等課程。
4. 公民素養:至多2學分。
含憲政民主、法律素養、法學緒論、人權與民主等課程。
5. 健康知能:至多2學分。
含醫學與健康,身體結構與功能、運動與健康、食品營養與健康、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等課程。
6. 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含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賞析等課程。
7. 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含哲學概論、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邏輯概論等課程。

(註):93學年度起資訊系適用之英語畢業檢定測驗門檻:(四擇一)
(a) GEPT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中級複試
(b) CBT電腦托福193分(含)以上(約同舊制托福523分)
(c) IELTS國際英語測試5.0級(含)以上
(d) TOEIC多益測驗700分(含)以上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
1. 分四大領域:人文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每一領域至少2學分,至多4學分。本系學生應在所屬領域外之三領域(人文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至少各修習一門,若修習科際整合課程,則可屬任一領域。
2. 對於科目名稱或課程內容與本系開設課程相近之跨領域通識課程與專業必修、選修課程不宜重複,若有重複選修,將不予承認。
3. 若修習外院系專業基礎通識當作跨領域基礎通識課程者,需經系上同意,使得列入最低畢業學分。

(三)融合通識課程: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三、 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四、其他相關規定請參照本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如附表)。

光電工程學系

國立成功大學光電工程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7.8.19 97學年度第一次系務會議通過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光電系通識教育目標:
旨在培養多元發展之光電人才,除專業知識訓練外,期融合國際語言、公民素養、健康知能、哲學與信仰、美學與藝術、人類文明史、基礎國文、生命科學、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等通識課程之修習,擴展學生宏觀視野與開闊胸襟,鼓勵學生多方接受跨領域知識,以促進創意思考及人文與科技整合能力,並提升學生之生活品質。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需修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含七領域(公民素養、國際語言、健康知能、哲學與信仰、美學與藝術、人類文明史、基礎國文),學生至少需選擇五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二學分、英文科至少四學分,其他五領域各至多二學分
1. 國際語言(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 泰文、或其他外語課程等):英文科至少四學分。
2. 基礎國文(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至少二學分。
3. 公民素養(憲政民主、法律素養、法學緒論、人權與民主等):至多二學分。
4. 健康知能(醫學與健康、身體結構與功能、急難救助、食品營養與健康、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等):至多二學分。
5. 哲學與信仰(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等):至多二學分。
6. 美學與藝術(世界音樂、色彩學、西洋古典音樂等):至多二學分。
7. 人類文明史(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科學史等):至多二學分。
1. 2≦基礎國文
2. 4≦國際語言(4≦英文)
3. 人類文明史、公民素養、健康知能、哲學與信仰、
美學與藝術≦2
4. 5≦領域數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分四大領域(人文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學生至少需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
1. 本系學生應在自然科學領域外之三領域至少各修習一門。
2. 本系學生選修跨領域通識課程必須不在本系專業範疇內。
備註:若修習外系必、選修科目當作基礎通識課程者,需寫報告經系上同意,使得列入最低畢業學分。
(三)融合通識課程:本系學生至少須修2學分,至多6學分;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三、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四、其他相關規定請參照本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如附表)。


附表:
一、對於科目名稱或課程內容相近之通識課程與專業必修、選修課程不宜重複,若有重複選修,將不予承認。
二、依本校「通識課程選修要點」,下列通識課程,因與本系專業課程相近,不予承認。
自然科學類
1. 近代物理學饗宴
2. 工程概論
3. 物理的故事
4. 物質科學
5. 基本材料科技
6. 電腦入門與應用
7. 網路與資訊科技
8. 應用化學
9. 應用化學與實驗
10. 應用電學


機械工程學系

國立成功大學機械工程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7.8.4機械系97學年度第一次課程委員會會議通過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機械工程學系通識教育目標:
為了提高共同科的教學品質,經由通識課程的設計與實施,希望使同學們學到追求知識的方法,知道如何使用知識,培養價值判斷。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含七領域,學生至少需選擇五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 二學分、英文科至少四學分。
1.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
含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含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或科學史等課程。
4.公民素養:至多2學分。
含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課程。
5.健康知能:至多2學分。
含醫學與健康,身體結構與功能、運動與健康、一般疾病與用藥、食品營養與健康、家庭與健康、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等課程。
6.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含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賞析等課程。
7.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含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註1):本系英語專業能力檢定測驗(English Exit Exam)基本門檻標準:(四擇一)
(1)GEPT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中級複試;
(2)TOEFL IBT 69分或CBT電腦托福193分(含)以上(約同舊制托福523分);
(3)IELTS國際英語測試5.0級(含)以上;
(4)TOEIC多益測驗700分(含)以上。
若於四年級開學前仍未通過測驗者,應修習一學期『補強英文』課程(必修0學分),方可畢業。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
1.分四大領域:人文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每一領域至少2學分,自然科學領域不予承認。
2.若修習外院系專業基礎課程當作跨領域通識學分者,先經通識中心核定該課程領域之歸 屬後,並需經本系行政程序申請核准。

(三)融合通識課程:共2-6學分【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三、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國立成功大學機械工程學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新、舊生適用)
(93.04.20九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通過)
一、依本校「工學院分類通識課程選修要點」辦理,文史哲藝術類、社會科學類、生命科學類至少各選一門,其他則依本系規定凡屬於"自然科學類"之通識課程一概不予承認。
二、本標準自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起開始實施。

化學工程學系

國立成功大學化學工程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 [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96.05.28九十五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委員會通過
96.06.01九十五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次系務會議通過
97.07.29九十六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通過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 化學工程學系通識教育目標:
旨在培養宏觀視野之化工科技人才,融合公民素養、國際語言、人類文明史、國學、生命科學、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文史哲藝術等之修習,增進個人與整體社會知識,以期提昇生活品質。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含七領域,學生至少需選擇五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二學分、英文科至少四學分。
1.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
含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含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或科學史等課程。
4.公民素養:至多2學分。
含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課程。
5.健康知能:至多2學分。
含醫學與健康,身體結構與功能、運動與健康、一般疾病與用藥、食品營養與健康、家庭與健康、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等課程。
6.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含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賞析等課程。
7.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含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
1.分四大領域:人文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每一領域至少2學分,自然科學領域不予承認。
2.若修習外院系專業基礎課程當作跨領域通識學分者,於選修前需經系上主任同意後修之。

(三)融合通識課程: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三、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四、其他相關規定請參照本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如附表)。
五、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自九十七學年度入學生開始施行,修訂時亦同。


附表:

國立成功大學化學工程學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
96.05.28九十五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委員會通過
96.06.01九十五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次系務會議通過
97.07.29九十六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通過


一、 下列應用通識課程,因與本系專業課程相近,不予承認。
自然科學類:
1.應用化學(原"化學與生活")
2.環境污染與防治
3.電腦入門與應用
4.認識電腦網路(目前未開)
5.視窗、網路與資料庫(目前未開)
6.資料庫入門與應用
7.網路與資訊科技
8.工程概論
二、科目名稱相同之「通識課程」與「選修課程」,得擇一選修,不得重複選課,否則不予列計畢業學分。
三、若有修習他院系之專業基礎課程為跨領域通識學分,於選修或承認前須學生所屬之系主任同意,但課程所屬領域若有爭議,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四、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自九十七學年度入學生開始施行,修訂時亦同。

資源系

國立成功大學資源工程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7.01.21 系務會議通過'97.07.04通識中心核備97.09.10 系務會議通過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 本系通識教育目標
「旨在培養宏觀視野之資源工程人才,融合公民素養、國際語言、人類文明演變、國學、生命科學、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文史哲藝術等之修習,增進個人與整體社會知識,以期提昇生活品質。」
二、 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 核心通識課程:(以下7領域中至少選擇5領域)
1. 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
含英文、日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 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 公民素養:至多2學分。
含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課程。
4. 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含歷史、藝術史、工程史、醫學史、科學史等課程。
5. 健康知能:至多2學分。
含身體結構與功能、 運動與健康、一般疾病與用藥、食品營養與健康、家庭與健康、醫學與健康、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等課程。
6. 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含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賞析等課程。
7. 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含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二) 跨領域通識課程:至少10學分,至多14學分。
1. 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分四大領域(人文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
2. 學生應在生命科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人文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至少各修習2學分。
3. 自然科學領域至多修習4學分,
(三) 融合通識課程: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
1. 含通識領袖論壇及依據「通識教育生活實踐認證細則」認證之通識教育生活實踐等2-6學分。
(四) 其他
1. 授課內容相近之課程不得重複選修。
2. 本規定經通識教育委員會審核通過後,自九十七學年入學生起適用,修正時亦同。

 

材料學系

國立成功大學材料科學及工程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7.08.28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教學小組會議通過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 本系通識教育目標

「旨在培養宏觀視野之材料科學人才,融合國際語言、公民素養、人類文明史、生命科學、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等通識課程之修習,增進個人與整體社會知識,以期提昇生活品質。」
二、 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 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
(以下7領域至少選擇5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2學分、英文科至少4學分)
1. 國際語言:至少6學分(其中英文科至少4學分)
含英文、日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 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 公民素養:至多2學分。
含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課程。
4. 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含歷史、藝術史、工程史、醫學史、科學史等課程。
5. 健康知能:至多2學分。
含身體結構與功能、 運動與健康、一般疾病與用藥、食品營養與健康、家庭與健康、醫學與健康、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等課程。
6. 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含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賞析等課程。
7. 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含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二) 跨領域通識課程:至少10學分,至多14學分。
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分四大領域(人文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
1. 基礎通識課程:通識中心開設之課程 共6-14學分
註:自然科學領域課程,本系不予承認。
2.專業基礎課程:非通識中心開授之他院系課程 共0-9學分
(一) 本系學生應在所屬領域外之三領域至少各修習一門。
(二) 本系學生選修跨領域通識課程必須不在本系必、選修範疇內。

(三) 融合通識課程: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及依據「通識教育生活實踐認證細則」認證之通識教育生活實踐等2-6學分。
(四) 其他
1. 授課內容相近之課程不得重複選修。
2. 本規定經通識教育委員會審核通過後,自九十七學年入學生起適用,修正時亦同。


 

 

土木工程學系

國立成功大學土木工程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2.04.14九十一學年度第一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96.06.04九十五學年度第五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土木系通識教育目標:
旨在培養多元發展之土木工程人才,除基本學科知識訓練外,期融合國際語言、公民素養、人類文明史、生命科學、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等通識課程之修習,擴展學生宏觀視野與開闊胸襟,以促進創意思考及整合能力,以期提昇工程建設之生活機能。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含七領域,學生至少需選擇五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二學分、英文科至少四學分。
1.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
含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各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含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或科學史等課程。
4.公民素養:至多2學分。
含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課程。
5.健康知能:至多2學分。
含醫學與健康,身體結構與功能、運動與健康、一般疾病與用藥、食品營養與健康、家庭與健康、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等課程。
6.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含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賞析等課程。
7.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含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註1):本系英文鑑定測驗基本門檻標準如下:(四擇一)(93學年度入學學生開始適用)
(1)GEPT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中級複試;
(2)CBT電腦托福193分(含)以上(約同舊制托福523分);
(3)IELTS國際英語測試5.0級(含)以上;
(4)TOEIC多益測驗700分(含)以上。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
1.分四大領域:自然科學領域、人文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每一領域至少2學分,至多4學分。
2.若修習外院系專業基礎課程當作跨領域通識學分者,需經系主任同意。

(三)融合通識課程: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三、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四、其他相關規定請參照本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如附表)。

附表:

國立成功大學土木工程學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97學年度新生適用)
一、依本校「通識課程選修要點」下列通識課程,因與本系專業課程相近,不予承認。


序號 科目名稱 基礎通識
自然科學類:
1

物理與現代生活   V
2
趣味化學與實驗 V  
3
認識地震   V
4
工程概論   V  
5 軍艦發展概論   (97上停開)  
生命科學類:

6 環境與生活 (97上停開)  
社會科學類:


7   統計概論 V
8 統計與生活 V  

(請將分類結果於空白欄勾記"v")

二、原則上若有修習他院系之專業基礎課程作為跨領域通識學分,於選修前須本系主任同意後修之, 但課程所屬領域若有爭議,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三、本認定標準自97年8月起實施。

 

水利及海洋工程學系

國立成功大學水利及海洋工程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6.05.25課程小組修正通過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本系通識教育目標:
旨在培養宏觀視野之水利海洋科技人才,融合公民素養、國際語言、人類文明史、國學、生命科學、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文史哲藝術等之修習,增進個人與整體社會知識,以期提昇生活品質。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含七領域,學生至少需選擇五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二學分、英文科至少四學分。
1.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
含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含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或科學史等課程。
4.公民素養:至多2學分。
含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課程。
5.健康知能:至多2學分。
含醫學與健康,身體結構與功能、運動與健康、一般疾病與用藥、食品營養與健康、家庭與健康、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等課程。
6.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含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賞析等課程。
7.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含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
1.分四大領域:人文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每一領域至少2學分,自然科學領域不予承認。
2.若修習外院系專業基礎課程當作跨領域通識學分者,應經系主任同意後修之。
(三)融合通識課程: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三、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四、其他相關規定請參照本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如附表)。

水利及海洋工程學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
96.05.25課程小組修正通過

一、授課內容相近之通識課程不得重複選修(如:「佛學概論」與「佛學與人生」、「藝術史」與「藝術史與藝術批評」),若有重複選修,其承認畢業學分以一科計算。
二、外院系必、選修課程與基礎通識課程倘與本系專業必、選修課程內容相近,不得承認為跨領域通識課程。對課程內容相近之判定如有疑議,由本系認定之。
三、修習外院系專業基礎課程為跨領域通識課程,課程所屬領域若有爭議,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四、電腦概論、程式設計等資訊課程與應用統計(原名:統計與生活)等統計類課程,不承認為本系跨領域通識課程。
五、本標準適用97學年入學生。


工程科學系

國立成功大學工程科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6.05.28系學術暨課程委員會修訂通過
96.06.13九十五學年度第三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工程科學系通識教育目標:
「旨在培養多元文化之工程人才,讓學生除在工程領域的拓展外,對其他領域的了解也須學習,以增進學生博雅素養與國際視野。」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含七領域,學生至少需選擇五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二學分、英文科至少四學分。
1.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
含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含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或科學史等課程。
4.公民素養:至多2學分。
含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課程。
5.健康知能:至多2學分。
含醫學與健康,身體結構與功能、運動與健康、一般疾病與用藥、食品營養與健康、家庭與健康、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等課程。
6.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含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賞析等課程。
7.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含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
1.分四大領域:人文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每一領域至少2學分,自然科學領域不予承認。
2.若修習外院系專業基礎課程當作跨領域通識學分者,所修之科目需與本系專業課程無相關;課程所屬類別若有爭議,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3.對於科目名稱或課程內容相近之課程,不得重複選修。

(三)融合通識課程: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三、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系統系

國立成功大學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6.03.29九十五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通過
96.06.13九十五學年度第三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學系通識教育目標:
在當今專業化越趨精細下,提供學生在本行之外,對其他領域的認識,以彌補只知鑽研專業課程的偏頗,通識教育的重要性自不待言。如何在創造新知,追求真理的過程中,培養宏觀的國際視野、獨立的思辨能力、人文悲憫的情懷、社會正義的堅持,乃是本系通識教育的宗旨。並希望學生認識時事議題,了解工程技術對環境、社會及全球的影響,建立認真工作的態度與信心,發揮團隊合作的精神,深切體認其工作成果之意義與價值。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0~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分類通識及知識融合通識(共14∼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
1. 國際語言(6學分):
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課程等任選6學分。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 基礎國文(6學分):
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任選6學分。
3. 公民素養(2學分):
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任選2學分。
4. 人類文明史(2學分):
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科學史等任選2學分。

(註1):國際語言、公民素養、人類文明史,自九十六學年度起新生開始實施;基礎國文自九十七學年度起新生開始實施。
(註2):本系英文鑑定測驗基本門檻標準:(四擇一)
(1)GEPT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中級複試;
(2)CBT電腦托福193分(含)以上(約同舊制托福523分);
(3)IELTS國際英語測試5.0級(含)以上;
(4)TOEIC多益測驗700分(含)以上。
若於四年級開學前仍未通過測驗者,應修習一學期『進修英文』課程(必修0學分),方可畢業。

(二)分類通識課程:(文史哲藝術類、社會科學類、生命科學類,至少各選修2學分。)
1. 基礎通識課程:共6-14學分
全校其他各系必、選修科目以及(1.生命科學類 2.自然科學類 3.社會科學類 4.文史哲藝術類)之註記為『基礎通識課程』者。
2. 應用通識課程:共0-8學分
(1. 生命科學類 2.自然科學類 3.社會科學類 4.文史哲藝術類)之註記為『應用通識課程』者。

(三)知識融合通識課程:共2-6學分【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三、本規定自96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航太系

國立成功大學航空太空工程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航太系通識教育目標:
「旨在培養宏觀視野之航太科技人才,融合公民素養、國際語言、人類文明史、國學、生命科學、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文史哲藝術等之修習,增進個人與整體社會知識,以期提昇生活品質。」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含七領域,學生至少需選擇五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二學分、英文科至少四學分。
1.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
含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含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或科學史等課程。
4.公民素養:至多2學分。
含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課程。
5.健康知能:至多2學分。
含醫學與健康,身體結構與功能、運動與健康、一般疾病與用藥、食品營養與健康、家庭與健康、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等課程。
6.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含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等課程。
7.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含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
1.分四大領域:自然科學領域除外,其餘人文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三領域各至少2學分。
2.若修習外院系專業基礎課程當作跨領域通識學分者,於選修前須本系主任同意後修之,課程所屬領域若有爭議,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三)融合通識課程: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三、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四、其他相關規定請參照本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如附表)。

附表:

國立成功大學航空太空工程學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
93.02 課程委員會修訂
96.04.25課程委員會修訂


一、依本校「通識課程選修要點」)下列通識課程,因與本系專業課程相近,不予承認。

自然科學類: 生命科學類:
1. 物理與現代生活 10. 工程概論 1. 環境與生活
2. 近代物理學饗宴 11. 航空科技概論    
3. 科學思維方法 12. 水之禪    
4. 物理的故事 13. 環境污染與防治    
5.

應用化學與實驗
(原名:趣味化學與實驗)

14. 應用化學
(原名:化學與生活)
   
6. 基本材料科技
(原名:材料的故事、認識材料科技)
15. 資料庫入門與應用    
7. 衛星資訊與生活 16. 軍艦發展概論    
8. 火-能源、環境與安全 17. 奈米科技
(原名:微奈米科技面面觀)
   
9. 基本電學
(原名:電與生活)
       

 

二、授課內容相近之通識課程不宜重複選修(如:「藝術史」與「藝術史與藝術批評」),若有重複選修,其承認畢業學分以一科計算。
三、對於科目名稱或課程內容相近之通識課程與專業必修、選修課程不宜重複,若有重複選修,其承認畢業學分以一科計算。
四、原則上若有修習外院系之專業基礎課程當作跨領域通識學分,於選修前須本系主任同意後修之,但課程所屬領域若有爭議,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五、課程內容相近之判定如有疑議,請逕洽本系教務室。
六、本認定標準自97年8月起實施。

環工系

國立成功大學環境工程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7.11.19九十七學年度第三次課程委員會會議通過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環境工程學系通識教育目標:
「旨在培養宏觀視野之環工科技人才,融合公民素養、國際語言、人類文明史、國學、生命科學、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文史哲藝術等之修習,增進個人與整體社會知識,以期提昇生活品質。」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含七領域,學生至少需選擇五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二學分、英文科至少四學分。
1.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
含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含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或科學史等課程。
4.公民素養:至多2學分。
含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課程。
5.健康知能:至多2學分。
含醫學與健康,身體結構與功能、運動與健康、一般疾病與用藥、食品營養與健康、家庭與健康、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等課程。
6.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含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等課程。
7.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含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
1.分四大領域:人文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每一領域至少2學分。
2.若修習外院系專業基礎課程當作跨領域通識學分者,於選修前需經系上主任同意後之,課程所屬領域若有爭議,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三)融合通識課程: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三、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四、其他相關規定請參照本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如附表)。

附表:

國立成功大學環境工程學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
96.06.13通識教育中心核備
97.11.19九十七學年度第三次課程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依本校「分類通識課程選修要點」)下列通識課程,因與本系專業課程相近,不予承認。
人文學領域:台灣歌謠與社會(目前停開)
社會科學領域:應用統計(原名:統計與生活)
自然科學領域:近代物理學饗宴、物理的故事、物理與現代生活、化學與生活、應用化學(原名:〝趣味化學與實驗〞)、網路與資訊科技、電腦入門與應用、地震研究(原名:〝認識地震〞)、工程與防震、「火、能源、環境與安全(二)」、工程概論、全球環境變遷、環境污染與防治、水之禪、臺灣的水資源
生命科學領域:生態學、環境與生活、動物醫學概論(原名:〝寵物醫學概論〞)

二、對於科目名稱或課程內容相近之通識課程不宜重複選修,若有重複選修者,將不予承認。
三、原則上若有修習他院系之專業基礎課程跨領域通識學分,於選修前須本系主任同意後修之,但課程所屬類別若有爭議,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四、本認定標準自97年8月起實施。


 

測量系

國立成功大學測量及空間資訊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測量及空間資訊學系通識教育目標:
本系旨在使學生了解本學域的基本理論與技術,奠立面對一般實務解決問題及培養不同層次的測量及空間資訊管理科技人才,除專業知識訓練外,期融合文史哲藝術、生命科學、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等通識課程之修習,擴展學生宏觀視野與開闊胸襟,鼓勵學生多方接受跨領域知識,以促進創意思考及整合能力。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含七領域,學生至少需選擇五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二學分、英文科至少四學分。
1.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
含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含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或科學史等課程。
4.公民素養:至多2學分。
含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課程。
5.健康知能:至多2學分。
含醫學與健康,身體結構與功能、運動與健康、一般疾病與用藥、食品營養與健康、家庭與健康、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等課程。
6.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含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賞析等課程。
7.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含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
1.分四大領域:人文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每一領域至少2學分,(自然科學領域可修或不修)。
2.若修習外院系專業基礎課程當作跨領域通識學分者,於選修前需經系上主任同意後修之。

(三)融合通識課程: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四)其他
1.應用統計(原名:統計與生活)、資料庫入門與應用、網路與資訊科技、電腦入門與應用、認識電腦網路、視窗網路與資訊庫及其他認定與本系相關課程重疊之通識課程不予承認。
2.授課內容相近之課程不得重複選修(例如:經濟學概論和經濟學二者只承認其中之一)。
三、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會計系

國立成功大學會計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會計系通識教育目標:
本系主要以3I,即誠信正直 (Integrity)、研發創新 (Innovation)及國際視野(Internationalization)為通識教育目標。在知識分化與科系涇渭分明的現代社會中,學生除了專業知識與技能的養成與累積外,民主社會中公民所應具備的寬宏視野與基本認知亦是必要的,透過基本通識課程的設計,建立專業素養與道德操守,提升學生的會計倫理道德觀念。同時培養立足台灣、放眼區域、胸懷世界之具備競爭力與判斷力之人才並藉此擴展學生的視野,促進其創意與整合能力,以期學生擁有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含七領域,至少需選擇五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2學分,英文科至少4學分。
1. 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任選6學分。
2. 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
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課程等任選6學分。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3. 公民素養:至多2學分
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任選2學分。
4. 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科學史等任選2學分。
5. 健康知能:至多2學分
醫學與健康、身體結構與功能、運動與健康、食品營養健康、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等課程。
6. 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哲學概論、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邏輯概論等課程。
7. 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世界音樂、藝術概論、色彩學、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等課程。

(註1):本系英文鑑定測驗基本門檻標準如下:(四擇一)
(1)GEPT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中級複試;
(2)CBT電腦托福194分(含)以上(約同舊制托福523分);
(3)IELTS國際英語測試5.0級(含)以上;
(4)TOEIC多益測驗700分(含)以上。
若於四年級開學前仍未通過測驗者,應修習一學期『進修英文』課程(必修0學分),方可畢業。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
1.人文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每一領域至少2學分。
2.若修習外院系專業基礎課程當作跨領域通識學分者,課程所屬領域若有爭議,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三)融合通識課程:至少須修2學分,至多6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統計系

國立成功大學統計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6.5.31系務會議核備通過
96.6.13國立成功大學通識教育委員會核備通過
97.9.18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壹、統計學系通識教育目標
旨在培養多元發展之統計科學人才,除專業知識訓練外,期融合國際語言、公民素養、人類文明演變、生命科學、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等通識課程之修習,擴展學生宏觀視野與開闊胸襟,鼓勵學生多方接受跨領域知識,以促進創意思考及整合能力。
貳、通識課程選修要點
一、全校學生須修32學分,含核心通識 (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 (共16學分)。
二、核心通識課程:16學分,含七領域,學生至少須選擇五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二學分,國際語言領域至少四學分(英文科至少四學分),其他五領域各至多二學分。
(一) 公民素養: 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課程。
(二) 國際語言: 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課程等任選。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三)人類文明史: 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或科學史等課程任選。
(四) 基礎國文: 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任選。
(五) 健康知能: 醫學與健康,身體結構與功能、 運動與健康、一般疾病與用藥、食品營養與健康、家庭與健康、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等。
(六)美學與藝術: 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賞析等。
(七)哲學與信仰: 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
三、跨領域通識課程: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分四大領域(人文科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學生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
(一) 本系學生應在所屬之自然科學領域外之其他三領域至少各修習一門。
(二) 學生選修跨領域通識課程必須不在本系必、選修範疇內。
四、融合通識課程:學生至少須修2學分,至多6學分;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五、本系不承認之通識課程如下:
(一) 社會科學類:經濟學概論、應用統計、經濟學與生活、管理與生活
(二) 自然科學類:電腦入門與應用
六、本要點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工資管系

國立成功大學工業與資訊管理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6.06.13九十五學年度第三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97.07.17通識教育中心建議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工業與資訊管理學系通識教育目標:
旨在改變學生舊有的學習模式,建構知識融會貫通的交流平台,以期達到專業與非專業整合能力,強調人文社會與管理科技並重之全人教育目標。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含七領域,至少需選擇五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2學分,
英文科至少4學分。
1. 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2. 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
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課程等。學生無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3. 公民素養:至多2學分
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課程。
4. 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科學史等課程。
5. 健康知能:至多2學分
醫學與健康、身體結構與功能、運動與健康、食品營養健康、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等課程。
6. 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哲學概論、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邏輯概論等課程。
7. 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世界音樂、藝術概論、色彩學、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等課程。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
1.人文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每一領域至少2學分,社會科學領域不予承認。
2.若修習外院系專業基礎課程當作跨領域通識學分者,於選修前須系主任同意後方可修之。
(三)融合通識課程: 至少須修2學分,至多6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三、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四、其他相關規定請參照本系通識教育課程認定標準(如附表)。

附表:
國立成功大學工業與資訊管理學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

一、社會科學領域及相關類似課程不予承認。
二、下列領域課程,因與本系專業課程相近,不予承認。

自然科學領域:

1.資料庫入門與應用 8.淺談資訊科技
2.電腦入門與應用 9.認識電腦網路
3.各種視窗網路與資料庫介紹 10.物件導向設計概論
4.www網路世界 11.工程概論
5.視窗網路與資料庫 12.近代物理學概論
6.網路與資訊科技 13.物理的故事
7.網際網路與全球資訊  

 

三、若有修習外院系專業基礎課程作為跨領域通識學分,於選修前須經系主任同意後方可修之。
四、本認定標準自97學年起實施。



企業管理科學系

國立成功大學企業管理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企業管理學系通識教育目標
知識經濟時代,知識與創新已成為創造價值的力量,全球化亦是不可漠視的課題。本系的課程設計不僅傳授專業知識,創造力的養成以及人文素養的培養亦是本系課程的強調重點。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含七領域,至少需選擇五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2學分,
英文科至少4學分。
1. 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2. 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
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課程等。學生無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3. 公民素養:至多2學分
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課程。
4. 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科學史等課程。
5. 健康知能:至多2學分
醫學與健康、身體結構與功能、運動與健康、食品營養健康、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等課程。
6. 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哲學概論、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邏輯概論等課程。
7. 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世界音樂、藝術概論、色彩學、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等課程。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
1.人文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每一領域至少2學分。
2.若修習外院系專業基礎課程當作跨領域通識學分者,課程所屬領域若有爭議,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三)融合通識課程:至少須修2學分,至多6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三、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四、其他相關規定請參照本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如附表)。


附表:

國立成功大學企業管理學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

一、 依本校「通識課程選修要點」,下列通識課程因與本系專業課程相近,不予承認。

開課類別 科目名稱
社會科學類 經濟學概論
統計概論
管理學或企業概論
財務管理概論
自我管理
應用統計(原名:統計與生活)

二、修習他院系之專業基礎課程為基礎通識學分時,其所選讀科目之授課內容需與本系之必、選修相異。

三、本認定標準自97年8月起實施。

交通管理科學系

國立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科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7.8.27教務暨研發暨課程委員會修訂過通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交通管理科學系通識教育目標
配合本系專業課程的規劃,並補足專業課程的不足,以培養對人文素質的涵養、學習社會科學的基本知識、認識基本科學知識和研究方法、瞭解生命的起源、演化過程及提升生活品質及生命適應力為目標,塑造全方位的學習環境,增進學生智能與規劃個人生涯,創造學生適應社會及學習成長的能力。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含七領域,學生至少需選擇五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二學分、英文科至少四學分。
1.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
含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各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含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或科學史等課程。
4.公民素養:至多2學分。
含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課程。
5.健康知能:至多2學分。
含醫學與健康,身體結構與功能、運動與健康、一般疾病與用藥、食品營養與健康、家庭與健康、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等課程。
6.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含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賞析等課程。
7.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含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10-14學分(含人文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其中人文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至少各修習一門。)


類別

備註

專業基礎課程 他院系課程
基礎通識課程 通識中心開設之課程

(三)融合通識課程: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共2-6學分(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

三、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四、其他相關規定請參照本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如附表)。


附表:

國立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科學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
92.01交管系修訂
96.04.30教務暨研發會議修訂通過
96.06.13通識教育中心核備
97.08.27教務暨研發暨課程委員會修訂通過
97.09.03通識教育中心核備
一、 依本校97學年度「通識課程選修要點」,下列通識課程因與本系專業課程相近,不予承認。

 

開課類別

科目名稱
自然科學領域
網路與資訊科技
  都市問題與生活
  資料庫入門與應用
  電腦入門與應用
社會科學領域 應用統計(原名:統計與生活)
  政府與企業概論
  經濟學概論
  經濟學與生活
  管理與生活

二、 授課內容相近之通識課程不宜重複選修(如:「佛學概論」與「佛學與人生」、「藝術史」與「藝術史與藝術批評」),若有重覆選修,其承認之畢業學分以一科計算。
三、 對於科目名稱相同之通識課程與專業選修課程(如:「生態學」);或課程內容相近之通識課程與專業選修課程不宜重覆(例如:「適應心理學」與「環境心理學」),若有重覆選修,其承認之畢業學分以其中的一科計算。
四、若有修習他院系之專業基礎課程為跨領域通識學分,於選課前須經本系系主任同意後修習,但課程所屬類別,若有爭議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附件二
國立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科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
96.06.13九十五學年度第三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97.08.27教務暨研發暨課程委員會修訂通過
一、交通管理科學系通識教育目標
配合本系專業課程的規劃,並補足專業課程的不足,以培養對人文素質的涵養、學習社會科學的基本知識、認識基本科學知識和研究方法、瞭解生命的起源、演化過程及提升生活品質及生命適應力為目標,塑造全方位的學習環境,增進學生智能與規劃個人生涯,創造學生適應社會及學習成長的能力。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分類通識及知識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 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

課程名稱

學分數 課程
公民素養 2 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課程。
國際語言 6 英文、日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人類文明史 2 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或科學史等課程。
基礎國文 6 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註):國際語言、公民素養、人類文明史,自九十六學年度起新生開始實施;
基礎國文自九十七學年度起新生開始實施。

(二)分類通識課程:(文史哲藝術類、自然科學類、生命科學類、社會科學類,每類至少各修習一門。)

類別

學分數 備註
基礎通識 6-14 全校各系必選修(本系除外)+基礎通識
應用通識 0-8 基礎通識

三、本規定自96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四、其他相關規定請參照本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如附表)。



附表:

國立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科學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
92.01交管系修訂
96.04.30教務暨研發會議修訂通過
96.06.13通識教育中心核備
97.09.03通識教育中心核備
二、 依本校「通識課程選修要點」,下列通識課程因與本系專業課程相近,不予承認。

開課類別

科目名稱
自然科學領域
網路與資訊科技
  都市問題與生活
  資料庫入門與應用
  電腦入門與應用
社會科學領域 應用統計(原名:統計與生活)
  政府與企業概論
  經濟學概論
  經濟學與生活
  管理與生活


二、 授課內容相近之通識課程不宜重複選修(如:「佛學概論」與「佛學與人生」、「藝術史」與「藝術史與藝術批評」),若有重覆選修,其承認之畢業學分以一科計算。
三、 對於科目名稱相同之通識課程與專業選修課程(如:「生態學」);或課程內容相近之通識課程與專業選修課程不宜重覆(例如:「適應心理學」與「環境心理學」),若有重覆選修,其承認之畢業學分以其中的一科計算。
四、若有修習他院系之必、選修為基礎通識學分,於選課前須經本系系主任同意後修習,但課程所屬類別,若有爭議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生命科學系

國立成功大學生命科學學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97學年起入學生適用]
96.06.13九十五學年度第三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97.08.01通識教育中心建議草案
97.08.28九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課程委員會會議通過
97.12.31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生命科學系通識教育目標:
培養宏觀視野之生命科學人才,融合公民素養、國際語言、人類文明史、國學、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文史哲藝術等之修習,增進個人與整體社會知識,以提昇生活品質。

二、本系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核心通識(16學分)、跨領域通識及融合通識(共16學分)。
(一)核心通識課程:共16學分,含七領域,學生至少需選擇五領域,惟必修基礎國文領域至少二學分、英文科至少四學分。
1.國際語言:英文至少4學分。
含英文、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越文、泰文或其他外語等課程。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
2.基礎國文:至少2學分。
含古典詩詞、古典散文、古典小說、古典戲劇、現代詩、現代散文、現代小說、現代戲劇、應用文、綜合文類等課程。
3.人類文明史:至多2學分。
含歷史、藝術史、建築史、工程史、醫學史或科學史等課程。
4.公民素養:至多2學分。
含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法學緒論、民主與法治、人權與民主、法律素養等課程。
5.健康知能:至多2學分。
含醫學與健康、運動與健康、一般疾病與用藥、家庭與健康、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生活壓力、情緒與疾病」等課程。
6.美學與藝術:至多2學分。
含世界音樂、色彩學、藝術概論、古典音樂欣賞、環境藝術、中西文化與藝術等課程。
7.哲學與信仰:至多2學分。
含哲學與宗教、宗教學概論、倫理學、哲學概論等課程。

(二)跨領域通識課程:至少須修10學分,至多14學分,含基礎通識課程及各系專業基礎課程。
1.分四大領域:人文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每一領域至少2學分,至多8學分。生命科學領域若選修口腔疾病與保健、水產養殖與健康兒童青少年的健康物理治療與健康、疾病媒介、動物醫學概論、與婦產科醫生的對話、檢驗醫學?論、職能治療-健康人生得予以承認,至多4學分。
2.若修習外院系專業基礎課程當作跨領域通識學分者,課程所屬領域若有爭議,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三)融合通識課程:至少2學分,至多6學分。
含:通識領袖論壇、通識教育生活實踐。

三、本規定自97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四、其他相關規定請參照本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如附表)。


附表:

國立成功大學生命科學系通識課程學分認定標準

一、依本校「通識課程選修要點」)下列通識課程,因與本系專業課程相近,不予承認。

健康知能 社會科學領域 自然科學類
身體結構與功能
食品營養與健康
應用統計 物理的故事
應用化學
應用化學與實驗

二、授課內容相近之通識課程不宜重複選修(如:「藝術史」與「藝術史與藝術批評」),若有重複選修,其承認畢業學分以一科計算。
三、對於科目名稱或課程內容相近之通識課程與專業必修、選修課程不宜重複,若有重複選修,其承認畢業學分以一科計算。
四、原則上若有修習外院系之專業基礎課程當作跨領域通識學分,所屬領域若有爭議,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五、課程內容相近之判定如有疑議,請逕洽本系教務室。
六、本認定標準自97年8月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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