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土木 建築,水電,空調,電梯,附屬設備等新建工程之設計繪圖保價,招標,簽約,監工,驗收,依據:國立成功大學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實施要點"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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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全校給水,配電,電話接線及總機之服務,修繕與維護。 |
| 3. |
建築物及其設備之維護,依據"國立成功大學加強安全維護工作要點,”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物及建築設備維修檢查辦法”,”國立成功大學宿舍修繕辦法"及"國立成功大學營繕工程申請表"等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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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執行專項計劃,預算書內所列之各項"房屋建築",其他建築"及"其他設備"之預算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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